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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重点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年08月26日 09:27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重点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院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请申报教师详细阅读附件1,按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A3纸正反面复印、中缝装订。

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A4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3.《汇总清单》(附件4)只发送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9月8日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

四、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到综合楼6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陈敏达邮箱。

五、注意事项

1.此次申报以系(部)为单位,经各系(部)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将各位教师所交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上交。

2.申请书数据表中学科分类与研究专长保持一致;预期成果建议只保留1项,字数要求符合管理办法;申请经费与项目类别资助额度保持一致,经费预算要列清项目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按照最高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30%比例核定,具体经费列支范围和使用权限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预计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0日。

3.申请书第五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申报者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并用计算机填写,但不需盖章。

4.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的教师用原账户登陆,未注册的教师,需要以普通用户的身份注册,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资料,请各申报人注册后及时与科研处陈敏达联系(办公电话86143183,手机13633680822),以免影响申报。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项目
          申报的通知

  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请书

  3.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论证活页

  4.汇总清单

  5.数据代码表

 


科研处

2021年8月26日

 

  •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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