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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4年05月23日 15:17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1.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以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培育更多的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队行列为目标,支持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深入开展创新研究。拟资助30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

2.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以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科研骨干和科技领军人才后备力量为目标,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创新研究。拟资助190项,资助额度10万元/项。

3.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在商定的科学与技术领域内共同资助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原始创新、协同创新,培养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拟资助联合基金重点项目69项左右,资助额度50万元/项;资助联合基金培育项目455项左右,资助额度10万元/项。联合资助方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省财政与资助方按1:3比例出资;联合资助方为企业的,省财政与资助方按1:4比例出资。

以上类型项目执行时间均为三年。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同期作为参与人员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且已履行完相关程序待会议验收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2)申请优秀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时,科研人员曾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已通过结题验收,当年申请(含参加)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3)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3个。

2.项目申请条件及限额

1)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

申请人年龄未满45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企业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我校本年度限额推荐1项。

2)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

申请人年龄未满38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我校本年度限额推荐1项。

3)联合基金培育项目

联合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我校本年度限额推荐20项。

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联合基金培育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均不超过2次。

三、其他有关事项

依据我校与省科技厅签署的《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合作协议书》规定,本年度联合基金培育项目主要围绕黑龙江省数字经济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重点选择融科技,科技金融,智能会计,供应链金融,供应链财务,生态保护,碳金融,数字保险等做为该项目的主要研究方向。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1.线上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经依托单位在线审核推荐。

2.规范填报。项目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按照指南填写申请书。

3.限时申报。申报人于2024612日前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同时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到综合楼617室。

附件:

          1. 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

4.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科研处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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