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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13日 15:25  点击:[]

各系: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我院组织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请项目申请人详细阅读附件1、《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2023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对象

已申报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团队。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在研项目未结题时不能申报新的项目。项目组一般为3-5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指导教师仅限1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类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每名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省级及以上在研大创训练项目不超过2项。

(三)立项类型

申报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 类)、创业训练项目(B 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 类)三类。

(四)名额分配

各系申报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按照7:2:1比例分配。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此次申报需通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https://hlj.microton.cn/)进行。请项目申请人用学校专属授权码:F5C024C5注册个人账户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详情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操作指南》(附件4

2.平台申报截止时间:0621

(六)申报材料

1.《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电子版。

2.2023年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二.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

请项目负责人详细阅读附件1、《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实施方案》(附件7)、《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8)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往年立项申请延期的国家级和省级项目。2022年获批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实践(C类)项目原则上建设期限为2年,如项目已达到结题条件,且取得突出成果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教育厅将对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审。

(二)结题要求

1.申请结题项目至少报名参加过一次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申请结题项目团队学生须取得相关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附件8)。

(三)结题方式及时间

1.此次结题验收需通过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录入相关结题验收信息,并在线提交相关研究成果佐证材料,须新注册填报账号的项目使用“学校专属授权码:F5C024C5”进行注册,已有登陆账号项目使用账号密码登陆即可。具体操作详情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操作指南》(附件4)。

2.平台申报截止时间:0621日。

(四)结题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9)电子版。

2.相关研究成果电子版。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0)电子版(此表务必按表内要求填写,以系为单位汇总上报)。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系认真组织好本系学生积极申报。以系为单位将电子版按项目类型分类,以学生姓名命名文件夹,将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陈敏达办公自动化邮箱。

2.填报平台如遇问题请联系陈敏达(电话:13633680822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2.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实施方案

3.2023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操作指

5.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6.2023年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8.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

 

 

科研处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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