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我院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依据
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附件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3),按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按该系统要求办理。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3年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陈敏达办公邮箱。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5.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
6.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科研处
2023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