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我院现开展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1.研究成果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
2.2018年立项在研未结题的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实行结题清理,请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
二、结题所需材料
1.请申请结题的教师详细阅读《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2.所需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和简介各4份(3份匿名,1份实名);未出版的最终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查重报告1份;经费使用明细表1份。有变更审批表的附变更审批表,插入结项审批书里面。
三、报送时间
2022年05月14日
四、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综合楼科研处6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陈敏达邮箱。
五、注意事项
1.最终成果简介内容包括:一是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二是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三是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字数在6000-8000字。
2.结题材料纸质成果需要做书脊。
3.电子材料格式: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简介用成果名称后加简介的形式做标题(全部WORD格式)。每个项目压缩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4.含有变更审批表的项目请将变更审批表的批示复印件附在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一起装订。否则视为无变更,一律以项目立项申请书参加人员为准打印证书,后续不再重新打印证书。
5.应附文献查重报告(提交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最终成果查重率控制在25%之内。
6.应用类项目应提交成果应用转化证明。
附件:
1.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3.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成果和简介内容设计格式
4.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成果装订封面设计格式
5. 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