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以前
教育厅科技处各类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以前各类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院现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
1.范围:2015年以前教育厅各类立项未结项的科研项目。
2.要求: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应类别管理办法提交结项材料。
3.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处确认提交结项材料时间。12月31日前不能按期完成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二、报送材料要求
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与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一式三份。
三、报送时间
1.确认时间:2019年6月25日前
2.提交结项材料:2019年12月25日前
四、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综合楼6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李晶邮箱。
五、注意事项
请将结题材料按要求放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标注好所交材料明细。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以前各类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 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报告
科研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