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央支持地方
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科教处、黑龙江省教育厅财审处《关于编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补充通知》》(附件1)要求,现我院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 申报项目
青年团队支持项目:研究项目具有探索性,有前期研究基础,预期研究成果有实际应用价值。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5周岁;申请人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申请人积极挖掘我院现有相关高水平前期成果,跨学科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
(三)名额分配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为限额申报,我院有1项青年团队支持项目名额,结合我院实际,金融系限报2项,其他系部限报1项。
(四)各系部结合学科特色和亮点,组织指导教师申报,系部学术委员会认真遴选推荐。
二、 申报所需材料
此次申报仅需提供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提交材料样表1-4》(附件2)。
三、报送时间
2018年9月17日上午11点前。
四、报送地点
以系部为单位,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李晶邮箱。
附件:
1.关于编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的补充通知
2.提交材料样表1-4
科研处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