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院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系: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我院现组织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获批立项的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内容
项目开展情况、项目研究过程、项目取得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项目收获与体会等六个方面。
三、结题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一式三份,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两份。
2.《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鉴定表》(附件4)一式三份,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3.《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
4.《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附件6)。
四、报送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五、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新教学楼科研处6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陈敏达邮箱。
六、注意事项
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第八部分项目评定中,学校专家组意见由各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2.《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第八部分项目评定学校审核意见一栏,最终项目总评成绩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定,并填写。
3. 各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根据各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结题验收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对项目进行系内初评,并将评定等级填写在《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中。
4. 2016年度项目因故未能按时结项验收,需填写《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7)上交科研处。
5.省级项目将《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三份和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一份装入一个档案袋中,统一将结题验收书首页粘贴于档案袋外侧。另外一份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单独上交。
6.院级项目将《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鉴定表》与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7.以上材料均以系为单位报送科研处。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4.哈尔滨金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鉴定表
5.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
6.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初评结果汇总表
7.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书
科研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