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省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要求,我院现开展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所需材料
1.请申请结题的教师详细阅读《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办法》(附件1)。
2.所需材料:结项审批书(附件2)1份;成果和简介(附件3)各4份(3份匿名,1份实名);成果刻录光盘一张。
二、报送时间
2017年11月8日。
三、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新教6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陈敏达邮箱。
四、注意事项
1.结题材料纸质成果需要做书脊。
2.电子材料格式: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简介用成果名称后加简介做标题 (全部WORD格式)。
附件:
1.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办法
2.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3.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成果和简介内容设计格式
4.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成果装订封面设计格式
科研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