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哈金院〔2011〕28号文件《哈尔滨金融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院组织2015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哈尔滨金融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2015年哈尔滨金融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依据“选题指南”或在“选题指南”范围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的基本要求
1.申报院级科研项目应该符合学院项目指南的要求,要与申报者所从事的学科与专业方向相吻合;
2.已获得各类各级别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或子项目,不得用于申报院级科研项目;
3.申报院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也不得交叉申报;
4.青年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含)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初级以上职称,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7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5.院级科研项目结题之后方可再次申请立项,作为项目的主持人,院级科研立项一般不得超过三次。
(三)申报名额分配
此次为限额申报,每系(部)限报四个项目;每个院、系级研究所限报一个项目;行政、教辅及其他部门以部门为单位限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纸质版:项目申请书(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一式二份;
(二)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申报情况简介表(附件3)、立项汇总表(附件4)。
三、报送时间
2015年6月3日前。
四、报送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XJ6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李晶邮箱。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系(部)学术委员会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以系(部)为单位,各位教师将所交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
附件:
1.哈尔滨金融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 2015年哈尔滨金融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3. 2015年哈尔滨金融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情况简介表
4.2015年哈尔滨金融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