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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第四届心理科学(含精神卫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2015年03月27日 15:13 孙玮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第四届心理科学(含精神卫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心理科学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四届心理科学(含精神卫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教师认真阅读《黑龙江省第四届心理科学(含精神卫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方案》及《黑龙江省第四届心理科学(含精神卫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方案实施细则》(附件1),按照文件要求申报。

二、申报成果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每人最多允许申报两项成果。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

1.《申报表》(附件2)一式4份;

2.参评作者2寸照片1张;

3.参评成果原件一份、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如提交复印件,原件也必须上交科研处,验证后可退回),参评成果主件和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三份(均需做匿名处理)。要求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匿名处理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评价、证明等凡是出现作者姓名、照片、单位等能反映作者身份的地方;

4.申报教师将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附件3)标注好所交材料明细。

(二)电子版:《申报表》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至办公自动化科研处王喆邮箱。

四、申报费用

本次评奖,自报等级,按等级收取申报费,申报费的标准:

(一)特等奖:300元;

(二)特别学术贡献奖、一等奖;200元;

(三)二等奖:150元;

(四)三等奖:100元;

(五)佳作奖:50元。

五、上报时间

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8日之前交至科研处(新教617室)。

咨询电话:86143183。

 

附件:

1.黑龙江省第三届心理科学(含精神卫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方案及黑龙江省第三届心理科学(含精神卫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方案实施细则

2.黑龙江省心理科学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3.材料明细封面

 

 

 

科研处    

2015年3月27日

附件:

附件1-3.rar (855.3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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