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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年05月06日 08:11 孙玮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文化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院现组织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评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期间在境内外依法播映、出版、演出、传播并具有明确著作权属的我国动漫产品,以及在此期间取得优异业绩的我国动漫创作者或团队,动漫企业及相关传播、教育机构及动漫技术和动漫形象。

二、评选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评价体系,坚持文艺评奖的正确价值取向,并要求申报作品符合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格一式两份(附件2)。

(二)申报材料PPT简介(以电子光盘形式),要求简单明了,可根据申报不同奖项调整相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或个人介绍;

2.动漫产品有关情况(按各项分页介绍):创作目的,故事梗概,角色介绍,美术风格及造型场景,核心价值,优势及市场定位;

3.数据分析:产品提供授权收入,动画电视片提供央视索福瑞收视率,动画电影提供票房数据,漫画提供销售码洋,新媒体动漫提供相关运营机构点击、下载数据,公司、机构提供近3年营业收入、利润、出口额(申报动漫国际市场开拓奖项的动漫产品需提供境外数据);

4.运营推广情况;

5.商业模式;

6.涉及作品样片或样书电子版,相关产品、机构的照片、图片、视频介绍(同时提供实物一式两份);

7.相关许可证明及有关知识产权证明(如:动漫形象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三)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可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或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

(四)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以部门为单位于5月12日前送交至科研处2523室王喆收,要求以作品为单位装入档案袋,并附详细目录。

 

附件:

1.文化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关于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二届动漫奖申报表

 

 

 

科研处

2014年5月5日

 

附件:

附件1-2.zip (25.3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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